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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号检察建议”贯彻到底


一号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的检察建议后,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以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采取多项举措,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张军检察长的要求,坚决将“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到底。


普法教育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公诉部开展了“三个培训”( 对学生的培训、对教师的培训、对家长的培训)系列普法宣传讲座,扩大宣传面,提升正能量。


利用该院的未成年人教育基地,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模式,走进校园、来到同学们身边,选取了高中、初中、小学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学生,教授给他们各年龄段应该掌握的性知识,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该院在幼儿园老师中开展了预防幼儿园学生性侵害法治培训,完成了对县城四所幼儿园150余名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了教师员工的法治意识。


同时,该院邀请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学生来到该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近距离的观摩办案、法治讲堂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自去年该院法治教育基地建成至今,已接受30余批次近500余名同学和老师的参观学习和交流。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

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结合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向学校公开宣告“一号检察建议”和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宣告采取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校主要领导两种形式,帮助学校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按照高检院要求,该院检察长王晓明就“一号检察建议”和该院的落实情况,分别向县委书记杨向喜、县长陈旭辉、政法委书记朱建平作了专题汇报,杨书记和陈县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该院做好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制度保障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行动,制定了《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依据检察职能,全面行动,将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作为长期性工作一直开展下去。


 该院和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积极沟通,召开座谈会,制定了《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机制》,并成立了两个单位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法治教育机制、校园安全制度建设机制、联席会议通报机制和督导监督机制,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该院积极同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八家单位会签了《周至县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从业禁止和强制报告作为强制性规定,禁止曾犯有性侵类犯罪的人员从事教育行业,具有妇科、儿科医疗职能的医院发现有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线索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该办法还将托管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8月16日,该院组织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辖区各镇、公安局、法院等单位主管领导共150余人在县教育科技局召开周至县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该院副检察长陈磊宣读了各单位会签的《周至县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实施办法》,教育科技局副局长邵满良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督导检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通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建平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后,该院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到参会的每一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手中,要求他们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落实到位。 


文|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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